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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壹仟肆佰陸拾陸天/法一千三百五十
2011/10/20

明天部長要來開會,到底會發生什麼事呢?
畢竟上次他發出的公告可是「No Patience」的狀態呢!

累積多日的客訴壓力,終於昨天明說希望大家撐到總統大選時就好。
還真妙,難道這就是萬物息息相關? 不然就是上頭聯想力過於豐富,
快要跟客戶一樣,變成被害妄想症啦! 只能說經辦們加油吧!

雖然我已盡可能小心行事,但有些禮物怎樣都躲不掉!
整件流程如果要被歸類於客訴,說實在非常冤枉!!
但是只要公函一到,就是確定爆炸了! 不論理由!

都扣薪水一年了,你公司有我電話,想改協議撥個電話來就可以啦!
你這樣申訴,只是增加我的困擾,報告寫一篇之外,獎金疑似被扣10%。
這種事情,連舊案都可能中獎,不是說新案件加強電催就能避免。
在寫報告時,語氣盡量和緩,只是遣詞方面,極度強調已善盡事前告知義務!
完全是避無可避,請主管自己去調閱記錄,客戶就是要申訴又奈他何?

當然我最先確認的視10%的部分,剛開始大哥大說沒錯。
想當然耳,後來心情惡劣到極點! 邊打報告邊連絡客戶,還不接電話!
整個人更火! 後來我先向大哥大說明整件扣薪始末(程序相當標準),
想交出報告,要等連絡到本人,才能寫出處理過程及結果。
他可能也看我心情不佳,下班前還跑過來說,10%還沒正式列入獎懲辦法,
搞不好有轉圜空間。啊~要怎樣都無所謂啦~不過還是謝謝大哥大的慰問囉。

插曲是大哥大起初還囑咐我,不要因為客訴案件就對客戶示弱。
拜託,增加我的麻煩的人,我怎麼可能示弱,當然會堅持立場,
火大都來不及了,還怕你不成,處理得好就怎樣,已經被記上一筆啦!
我可是被N個客戶抱怨太"硬"的經辦! 後來在我下班前兩分鐘連絡上客戶。
要談可以,本來我想噹他的,但時間不夠,我就裡用五分鐘把這件協議談妥。
這麼簡單的事情,還客訴!? 就算有對客戶最好的終極方法,我也不要告訴他啦!

感覺明天早上可以吃掉一盤義大利麵! 要讓自己心情好~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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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澄漾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