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肆佰肆拾伍天/法三百三十一
今天除了滿檔的工作,還臨危受命一件任務,『如何遞出狀紙』,
其實我知道各自地點,但是沒有跑過整個流程。
但是如今很像只剩下我稍微知道,什麼跟什麼阿!?但是被叫到,
也只好硬著頭皮去,行前偷偷打給前同事,問到第三個才知道大概。
最後還算順利完成,但是還是被看出是超級新手...我也只是帶人,
以後也不會是我去啦啦,反正這是間奇怪的公司...

下午開會完,大哥大又被洗臉,經理還是不滿,怎樣都不爽。
所以暫時性的前後段作業,要改回五區一條鞭,個人責任制。
對於數量金額一件超多,衡量的標準超級奇怪,以訴狀來說,
月標準50件,就說我們每天只做兩件嗎? 拜託,有人幫忙其他工作嗎?
像是登打控管表催收系統、評估案件、調閱卷宗,跟第三人連絡、
新狀紙文書製作、寄發回郵收據,陳報公文戶謄等等等,不想再寫,
因為太多太雜,所以大哥大提議以後每天寫日誌,今天做了什麼。
非常好笑,最誇張的是昨天某人晚上九點來巡邏,對於只有兩個人在加班,
表達強烈不滿,我才有強烈疑問咧,是有病嗎?要每個員工加班到死阿!?
沒有人脈工作似乎不太好找,怎麼辦?  這時候就是孤僻的苦~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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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澄漾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