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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陸佰零肆天/法四百九十
今天阿,看個案件,發現報送給我的量還是很多,
這樣不是辦法,從頭幫人家處理,也是很耗時阿。
又分出幾件,大多是不動產,懶得出門,況且我不會開車,
都要麻煩別人,不能單獨作業,這也是我果決的原因。
預計一天新增一件扣薪即可,要屯到下個月,
希望對方公司不要生氣。對於新人,其實就只差作業面,
因為她是法務老手,只是因為夫妻不能同部門這個鳥規定,
就被迫調單位,她說還曾氣到想離婚,後來還是作罷。
其實阿,有背景的人還不是照樣,某單位就有夫妻檔阿,
大家都知道,所以她才會這麼氣。另外我看起來就很難親近,
大哥大問我有沒有幫新人回答問題,我說她都沒問我阿XD,
直接找大哥大,我也樂得輕鬆。我非常不適合傳接知識給他人,
就是不會教人那種,所以,還是不要問我比較好唷。

明後天上頭要陪同新總經理來遶境,訂出服裝儀容桌面整潔,
我覺得很做作,而且誇張到連筆筒都不能放阿,倒不如,
發個制服,租間辦公室,把人帶去,像看樣品屋一樣就好啦!
這樣勞師動眾,不管到哪都會有這種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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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澄漾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