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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壹仟陸佰肆拾參天/法一千五百二十七
2012/7/17

話說自從RC結束之後,陸續也將暗黑三全破了[普通難度]。
下班後的空閒多了不少~但是根據最近的模式,常常都在睡覺...是說有沒有那麼累?

今天在公司發生了一件事情,上週因為客戶自己表示房屋被他家銀行法拍,希望我們去併案,
因為他自己沒有錢可以處理,所以我就向電催申請拉案。結果案件不放,那我就打電話給該經辦,
詢問留案的原因,她說她想再談看看,我就想說好吧,讓你們再試試看,過幾天我再追蹤。
結果今天一看,案件被別的法務拉走!! 當下我真的覺得好心真的要被欺負嗎?
以這案件的情況,早在當初我大可使用拍賣程序進行中,直接找科長要案件,連組長都說可以。
那今天這結果是告訴我,我申請就留案,別人申請就放行? (其實該單位組長與該法務有私交)
我這口悶氣憋了一小時,我還是想問一下電催那邊的流程,畢竟兩次拉案差距才五個工作天。
結果該經辦推給該組長,該組長推給系統,什麼整批放行,剛好是他申請就怎樣等等。
最好是啦!! 你沒報給他,他會知道這件有不動產喔? 之前為了避免組內搶案,已訂出每月重分配的規矩。
這案件本月份是歸在我名下,我看執行名義也都沒有該經辦的軌跡,94、95年的案件,
有這麼勤快自己查得到?所以那位組長推的一乾二淨也很佩服啦!!
我主要打電話詢問的用意,也不是想回案件,只是要出一口氣,不要常常欺負好人啊!! 我也是會抓狂的。

過了中午,成功拉案的法務把調好的執行名義丟在我桌上,說是要移給我,氣氛真尷尬啊。
接著該電催的組長打來又再說明一次,原來是他們中午用餐有聊到這件事情...
可能那位大叔就不爽了吧,才把東西丟回來給我 =_=a 我主要是對電催不爽啊,不要誤會我。
我一向都是對事不對人,總之繞一大圈,案件似乎又回來了,最好這件可以全額受償!不然就枉費了! XD

昨天板橋的客戶,特地南下來找我...其實協議書簽名後,用寄的就可以...
不過他專程來,也不好意思說什麼,只是客戶還給我一堆催收的建議。
主要是認為我金額開太硬,要不是他深明大義,才不想還啦~還有社會上壞人都佔優勢云云...
總之有還清就好,那些建議,也不是經辦想怎樣就能決定的囉~

改天能寫出暗黑三心得嗎? 本來預計附於本篇,但是好晚了,還是先睡覺實在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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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澄漾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